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高办函〔2024〕15号)的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3-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时间段
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。
二、统计内容
请各单位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,组织专人负责此次统计工作,下载各类信息填报表(见附件)并认真填写。
其中,资产管理部填写附件内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》、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》和《贵重仪器设备表》等3个表格(表1-3)。各相关学院填写附件内《教学实验项目表》、《专任实验室人员表》、《实验室基本情况表》和《实验室经费情况表》等4个表格(表4-7)。
三、数据报送安排
(一)9月13日17:00前,资产管理部先行报送表1-3,各教学单位先行报送表4-7,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黄志朗OA邮箱。
(二)9月14日—9月20日,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审核后导入系统进行数据检测,如检测过程中存在数据错报、漏报,填写不规范等情况,将反馈至相关单位进行修改,修改后重新上报直至无误。
(三)9月25日前,各单位将报表纸质档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,交至文澜楼202室,联系电话:88387719。
实验教学管理中心
2024年9月4日